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桃城区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20,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51 | 衡水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橡胶制品和家具制造,医疗器械、金属橱柜及丝网(喷浸塑)等传统产业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较低,产业规划布局分散,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处理率低,排放总量大,仅少数企业配套建设了处理效率较高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多数仍沿用处理效率低的光氧催化氧化等处理工艺设备。 | 组织对本辖区塑料、橡胶制品和医疗器械等传统行业进行排查整治,形成排查整治清单。 | 2021/10/30 | 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挥发性有机物利用率低的进行限时整改。 | 为更有效的治理辖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要求改造工程应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优化废气收集处理布局和提升治理设施性能,进一步降低排放,经排查,我区仅有一家企业需进行深度治理,目前该公司已将原单级光氧催化处理设施改为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整改工作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