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1/07/01 1.4w 阅读 206 点赞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2日—7月8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20,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19

    衡水市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问题较为突出。衡水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不足,市、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环境监测、执法队伍的规模、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特别是乡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污染防治攻坚需要。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环境监测、执法队伍人员素质,加强技术装备配备,提升乡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2021年1月31日

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人员培训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乡镇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为乡镇环保所人员配备执法设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