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1/07/01 1.2w 阅读 309 点赞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5日—7月11日,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话:0318-5171801,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路北街道大庆中路66号庆裕胡同1号。


问题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44

 2016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向衡水市反馈“衡水市区及十个县(市、区)旧城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未完成”问题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衡水市主城区东滏阳排涝站、北门外排涝站、和平路彩虹桥溢流口、大庆路滏阳河桥溢流口等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衡水市整改方案明确了“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加快旧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武强县2019年6月底前完成,深州市、饶阳县2020年底前完成”的目标,但对其他县(市、区)建成区雨污分流工程未作明确要求,雨污分流工程进展缓慢。安平县雨污合流制管网187公里,仅完成45.8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占比24.5%。武邑县雨、污水管网不完善,建成区及城郊结合部有多个坑塘接纳周围雨污水

完成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21/5/31

1.实施河东区域4条主干道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2.完成人民东路(滏东街—京衡大街)、胜利东路(平安街—东环路)、京衡大街(春风路—南环路)、红旗大街(干马路—滏阳一路)4条主干道的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

2020年我区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实施了河东区域4条主干道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交办任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