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5日—7月11日,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话:0318-5171801,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路北街道大庆中路66号庆裕胡同1号。
问题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44 | 2016年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向衡水市反馈“衡水市区及十个县(市、区)旧城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未完成”问题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衡水市主城区东滏阳排涝站、北门外排涝站、和平路彩虹桥溢流口、大庆路滏阳河桥溢流口等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衡水市整改方案明确了“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加快旧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武强县2019年6月底前完成,深州市、饶阳县2020年底前完成”的目标,但对其他县(市、区)建成区雨污分流工程未作明确要求,雨污分流工程进展缓慢。安平县雨污合流制管网187公里,仅完成45.8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占比24.5%。武邑县雨、污水管网不完善,建成区及城郊结合部有多个坑塘接纳周围雨污水 | 完成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2021/5/31 | 1.实施河东区域4条主干道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2.完成人民东路(滏东街—京衡大街)、胜利东路(平安街—东环路)、京衡大街(春风路—南环路)、红旗大街(干马路—滏阳一路)4条主干道的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 | 2020年我区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实施了河东区域4条主干道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交办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