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滨湖新区综合管理局:
为加强全市城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2026年衡水市燃气经营企业主体部门抽查实施方案》,我局开展燃气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6年9月7日至9月20日赴枣强县、桃城区、高新区、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开展燃气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检查燃气企业11家,其中,暂停营业企业1家、正常经营企业10家。共发现问题隐患12项,其中,立行立改9项,限期整改3项。
二、发现问题
(一)安全设施隐患问题。部分燃气企业法兰锈蚀、管道锈蚀;阀门缺少开关等标识、标识桩无流向标识;静电消除器电量不足、压力表缺少上下限标识、接地报警器失效;阀门轮柄损坏。
(二)制度体系问题。部分燃气企业存在员工入职培训缺少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的问题。
(三)停业歇业问题。检查发现1家燃气企业已暂停营业,企业因受市场影响业务量小、效益严重下滑,长时间停业,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不规范。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燃气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持续深化开展城乡燃气全覆盖解剖式巡查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燃气关键共性问题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举一反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规范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类岗位、三项制度、三本台账硬性要求,督促所有燃气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岗位,刚性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台账记录、自查自纠、隐患上报全流程管理。对排查不严、整治不力、问题反弹、违法违规案件滞后的县区,我局将点对点督办、点对点通报,倒逼属地履职尽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问题整改。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自查力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整改到位、佐证材料等。整改报告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我局将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景山 联系电话:2995485
附件:燃气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
附件:燃气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docx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