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2日—7月8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20,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10 | 牵头负责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已经许可的36个入河排污口中9个未设立标志牌,尚有部分入河排污口未完成规范化建设。 | 严格按照《衡水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赵圈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2020年12月31日 | 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已按照排污口“一口一策”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区加强组织调度,多次赴现场进行督促协调。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的指导下,在建设单位的全力配合下,我区行动快、标准高,率先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 我区已完成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