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
(2015年部门决算)
2016年9月18日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三公经费“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决算
二、 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 “三公”经费
五、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受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发放市区房屋确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衡水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报送,仅是本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河北省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规范〉的通知》(冀财库[2016]40号)及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衡水市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对衡水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2015年部门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28.68万元,较上年增长857.66万元,增长-3.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6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828.68万元,较上年增长190.82万元,增长29.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6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828.6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6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支出828.68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及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收入为行政事业性收费60%返还,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共计2000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2元。
六、国有资产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部门车辆共计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原值 51.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20.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衡水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汇总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