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问题(序号65)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1/06/23 1.6w 阅读 71 点赞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0〕46号)要求,现将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问题(序号65)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92,地址:衡水市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65

(1)桃城区共有重型停车场20家,其中无合法土地手续6家,已由所在乡镇关停;有合法土地手续14家,其中尚有1家(衡水鸿鹄货运有限公司)地面未完全硬化。(2)未与环保部门、公安部门沟通车辆监测超标及处罚情况,未能及时对超标车辆实施强制维修。(3)施工领域共1有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厂日期为2008年5月,排放标准为国二,未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未进行信息编码登记。(4)目前共有营运柴油货车9220辆(2019年保有量8090辆,2020年新增1130辆),其中国三1177辆、国四3122辆、国五4921辆,国三车辆占比12.7%。

(1)、按照衡水市桃城区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型停车场分类硬化,对裸露地面进行铺设石子类型覆盖硬化(2)、对不达标车辆,及时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维修标准限期完成维修。(3)、责令施工项目部及时将该非道路机械退出施工场地,严禁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劝导该车主去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4)、按照衡水市下达桃城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任务,我局作为桃城区国三车辆淘汰工作牵头单位,保证按期完成桃城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任务工作。

立行立改

(1)、成立重型停车场整改督导工作小组,对鸿鹄公司停车场整改工作进行每日监督督导工作,严格按照重型停车场分类硬化标准执行,保证限期内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加强路检路查联动机制,每周二周四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运输站执法工作人员配合生态环境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检路查,经检测处罚不达标车辆,发现一辆及时维修一辆。 维修达标后将数据上传维修电子档案,并及时复检,复检合格方可放行。同时将车辆和所有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当年内尾气排放超过3次不达标,车辆营运证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加强对车主监管, 增强车主环境保护意识,促进车辆环保出行。(3)、对于道路施工项目加强宣传保护环境工作,项目签订合同时签订环保承诺书,严禁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求各项目部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杜绝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4)、桃城区成立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工作专班,副区长明丙振任组长,王超龙主任和支向崇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负责人任成员。全力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工作,按时完成国三车辆淘汰任务。同时配合生态环境、公安交警部门对国四、国五营运柴油货车加强监管力度,防止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使用。

一是鸿鹄公司将剩余未硬化地面全部硬化,无裸露土地,达到分类硬化标准要求。

二是2020年生态环境分局共移交区交通运输局11辆检测超标车辆于11月10日全部维修完成。

三是经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机械,2020年7月24日该机械退出施工区域,同时劝导该车主去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

四是2020年12月15日桃城区淘汰国三车辆1288辆,完成衡水市下达我区国三淘汰任务。已完成整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