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0〕46号)要求,现将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问题(序号63)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92,地址:衡水市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63 | 区属39所学校中已由35所具备雨污分流能力,其中13所学校已接入市政管网,占比37%;区管机关单位庭院共20个,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8个,占比85%;企事业单位369个,已实现雨污分流239个,占比64.7%;小区共595个,已实现雨污分流297个,占比50%;小街巷、胡同共206条,已实现雨污分流157条,占比76.2%。 | 相关单位、小区、小街巷、胡同实现雨污分流。 | 2021年4月30日 | (1)做好与市城管排水管理中心对接工作。确保主路沿线的单位的雨污分流改造与主路的改造工作同步进行,同步完成。 (2)做好各个施工单位的对接工作。确保各单位与主路的雨污管道正确连接。 (3)做好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雨污分流工作。小区、小街巷、胡同,目前正根据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进程,有序实施。2020年12月底完成区审计局、桃城区第一幼儿园、衡水市第九中学、衡水市大庆路小学,衡水市东明小学、衡水市第七中学学校建设时同时进行雨污分流建设,衡水市南门口小学、衡水市庆丰街小学、桃城区第三幼儿园根据市政管网的实施同步进行。小区、小街巷、胡同根据市政管网的实施同步进行。 | 一是进一步排查全市黑臭水体,并采取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二是2021年,我区在完成省定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雨污分流改造战果,有序开展河东区域次干管、支管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力争建成区道路均实现雨污分流。现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