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1/07/01 1.9w 阅读 137 点赞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2日—7月8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20,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29

傍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低。衡水湖范围内共有18个村庄,其中6个村庄建有5座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低,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问题较为普遍。

提高傍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污水收集全覆盖。

2021年1月31日

我区原建设的3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因收水不足,运行不正常,于2020年7月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绳头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工作,同时暂停运行南李庄村和段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改由第三方进行污水收集转运。

(一)绳头村污水处理站已于2020年9月完成提标改造,同时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保障机制,由第三方进行污水处理运维,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监管,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

(二)南李庄村和段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收水不足,长期不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暂停运行,目前通过污水处理站收集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再由吸污车运输到邓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三)崔庄已建成可以收纳全村生活污水的化粪池,村民的生活污水已通过该化粪池进行收集,再由第三方通过吸污车运输到邓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四)前韩、后韩结合改厕工作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第三方通过吸污车入户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运输到邓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后期吸污车的运维工作均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已提高傍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污水收集全覆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