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7月2日—7月8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20,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
29 | 傍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低。衡水湖范围内共有18个村庄,其中6个村庄建有5座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低,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问题较为普遍。 | 提高傍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污水收集全覆盖。 | 2021年1月31日 | 我区原建设的3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因收水不足,运行不正常,于2020年7月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绳头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工作,同时暂停运行南李庄村和段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改由第三方进行污水收集转运。 (一)绳头村污水处理站已于2020年9月完成提标改造,同时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保障机制,由第三方进行污水处理运维,加强污水处理站日常监管,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 (二)南李庄村和段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收水不足,长期不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暂停运行,目前通过污水处理站收集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再由吸污车运输到邓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三)崔庄已建成可以收纳全村生活污水的化粪池,村民的生活污水已通过该化粪池进行收集,再由第三方通过吸污车运输到邓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四)前韩、后韩结合改厕工作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第三方通过吸污车入户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运输到邓庄粪污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后期吸污车的运维工作均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 已提高傍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污水收集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