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类)
衡教建提字〔2026〕第8号
关于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第098号建议的答复
王胜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小学周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秩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暨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盯紧校内交通秩序、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校车管理等环节,校内实行人车分离,校门口建设防冲撞装置,设置限速标志、减速设施、人行横道,施划禁停网格线,校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驾驶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配备随车照管员,建立学生(幼儿)上下车登记制度。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防范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交通安全。
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印发《衡水市教育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清理疏散通道、清除门窗障碍物行动,坚决防范遏制校园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行教学楼、办公楼、教职工和学生宿舍。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安全,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传播交通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全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