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金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衡水市民生类工程施工队伍的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收到提议后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做了重要批示,并召集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研究,总结全市住建领域民生工程安全工作监管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我市下一步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由于民生工程涉及许多市政、水、电、改造等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较小的施工项目,施工不办理施工许可以及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甚至,个别企业出现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或者匆忙开工后补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等情况,致使施工生产中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和问题。另外,我市的大部分民生工程归各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不属于市安监站管辖范围,这些问题给市安监站对我市民生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带来了阻力和被动。
二、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工程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我局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双控”机制建设等监督检查,一直坚持“长效管理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方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认真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在全市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近年来,一些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施工“重市场、轻现场”的情况比较普遍,侥幸心理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低价中标的情况下,更难以落实好。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可能造成新的教训,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保持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县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一是加大监督检查的查处力度,依法应予处罚的,必须按上限处罚到位,应予停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到位,确保查“深”、查“实”、查“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跟踪整改谁负责、谁落实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安全检查坚决不能走过场、走形式。二是加强县域监督,帮助督促各县市区安检站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提高建筑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施工队伍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和施工队伍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要加大宣传发动和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力度,尽快帮助企业完善条件,组织申报。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班前交底制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重点加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我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现场会”、“应急演练”等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应急救护知识,鼓励督促企业开展多样的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加强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施工企业人员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行为。确保了我市建筑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切实得到安全生产教育。
(四)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类检查
我局一直坚持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重大节假日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全市范围内集中检查,针对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拆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工程等工作多次开展消防、危化品、职业病防治等安全工作,面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我局必将继续牢记责任,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对于民生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进一步督促和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各企业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形成打击违法施工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8日
领 导 签 发:郑建合
联系人及电话:刘艳阳 0318-2813902
抄 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