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双代办、省住建厅、省应急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供暖办(20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衡水市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程序,需对《衡水市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5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538号中博大厦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办公室
2、邮政编码:053000
3、电子邮件请发至:hsqdmddm@163.com
4、联系电话:0318-8086022
附件:《衡水市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
《衡水市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和村燃气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docx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