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的通知

2023/07/24 1.9w 阅读 172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综合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畅通相关服务信息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拟建立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建立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名录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主要是归集信息、通畅供求信息渠道,方便有需求的业主作为参考进行选择,加装电梯申请人可在本名录内选择服务企业,也可在本名录范围以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企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名录建立依据和目的

根据《衡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细则》(衡建规〔2023〕2号)的通知:“各地可收集加装电梯企业名录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局政务网站予以公示,方便业主选择和联系电梯安装单位”。为积极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提供信息服务,决定建立《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供申请人实施加装电梯时参考选择。

二、企业综合服务内容

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综合服务企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报建、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对项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负责。

三、新建企业名录要求

(一)企业需满足的条件:

1.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或安装(修理)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企业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申报表;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授权委托书;

6.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7.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请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A4纸),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审核,现场核对无误后退还。

对未纳入首批名录的企业,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更新企业名录。

四、名录内的企业清除

综合服务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从名录中清除:

(一)企业信息登记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经举报查证属实的;

(二)企业出现不良行为记录、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业主发出委托信息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业主委托,经举报查证属实的;

(四)接受业主委托,服务不到位、未按时履约或者多次接到业主投诉并经查实的。

五、申报程序

1.名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企业按要求向衡水市住建局报送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入选企业名录。

3.名录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公示结束后,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名录,方便业主进行查询。

六、职责和任务分工

(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制定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指导各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使用,推荐给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维保、维修时的参考。

(二)各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宣传、使用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各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基础上建立自身名录。

(三)各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之间及企业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协调,负责受理辖区内所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的建议、投诉、举报和相应的核实工作。

(四)各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部门应及时将核实结果上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便对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七、其他

(一)对于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综合服务企业名录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仍应做好考察比选,谨慎选择。

(二)对于参考名录内的企业,经申请人和施工企业同意后,可将电梯服务相关费用向市住建局申请存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由申请人、施工企业、银行和市住建局共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进行费用拨付。

附件:1.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申请表  

           附件1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企业申请表.docx

          2.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名单公示名单

           附件2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综合服务企业参考名录名单公示名单.docx

联系人:郭润(0318-2276620)     邮箱:wgb9011@126.com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