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三十九)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衡水市共有79个建制镇,均需要在年底前建成投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目前,约一半处于前期,难以在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已建成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运行资金保障不到位,无法运行。
二、任务目标
按照《2020年衡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衡水领办[2020]15号)要求,我市所有建制镇到2020年底全部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积极于各县市区相关责任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县级资金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采取多项举措,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一是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二是定期跟踪督办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加强已建成污水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运营资金充足,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目前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均已完工,投入使用。已整改完成。
联系人:赵瑞 联系电话:2816360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