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问题(序号60)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1/06/23 4.7k 阅读 56 点赞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0〕46号)要求,现将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问题(序号60)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92,地址:衡水市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60

对衡水湖水质保护研究部署不够,重视程度有待提高。2019年至2020年6月共召开区委常委会52次、议题共284个,其中涉及衡水湖水质保护工作会议2次、议题2个,分别占比3.8%、4.4%;2019年至2020年6月共召开区政府常务会20次、议题169个,未对衡水湖水质保护工作进行过深入研究、安排部署。区委区政府均未对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进行过学习研究。

加强对衡水湖水质保护研究部署工作,集中学习《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

立行立改

一是高度重视衡水湖水质保护工作,强化《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通过对农村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结合改厕工作进行污水改厕一体化治理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衡水湖湖区村庄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是开展环湖绿化工作。筹谋规划建设亲子耕作【位于河沿镇巨鹿村西,面积300亩】、密林探索【位于河沿镇闫家庄村东,面积700亩】等2个景观节点,总面积1000亩。以市直部门义务植树的方式完成环湖外围绿化面积1000亩,通过新建保育的方式完成其他环湖外围绿化7100亩,总面积8100亩。

一是已对《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进行学习宣传。我区高度重视衡水湖水质保护工作,于2020年8月18日在区政府常务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强化《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宣贯活动。

二是完善傍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桃城区傍湖村庄共6个村,原建设3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南李庄、段村和绳头村。

三是开展环湖绿化工作。筹谋规划建设亲子耕作(位于河沿镇巨鹿村西,面积300亩)、密林探索(位于河沿镇闫家庄村东,面积700亩)等2个景观节点,总面积1000亩。

现已完成整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