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基〔2015〕2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认定枣强县第一幼儿园为河北省城市一类幼儿园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会发展局,滨湖新区教育委员会,市直各幼儿园: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不断扩大我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提升整体办园水平,近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在幼儿园自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复评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城市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对2014年申报河北省城市一类幼儿园的单位进行了评估。评估组认为,枣强县第一幼儿园在办园规模、办园条件、领导与管理、设备设施、人员素质、教育教学、保育工作、家长工作等方面达到了河北省城市一类幼儿园标准,认定为河北省城市一类幼儿园。
希望各示范性幼儿园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工作经验,引领带动全市保教质量不断提高。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积极扩大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衡水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