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办〔2015〕6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2015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冀事管〔2015〕15号)和《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衡公节能办字〔2015〕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节能目标任务
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
积极做好《衡水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颁布实施相关工作,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建设。市直各学校、局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节油、计量统计、监督考核、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管理制度。
三、强化统计计量和考核等工作
巩固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扩大统计范围,开展统计培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统计数据工作。
落实和推进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开展能源资源消费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工作,完善计量器具配备检定,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节能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组织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模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节能培训长效机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班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
五、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研,全面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节能重点领域改革要求和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工作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683036。
衡水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