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水市
重要文件重要文件

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04/12 1.3w 阅读 218 点赞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育办: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深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有效地确保了中小学校舍安全。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按照国家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专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校舍的防震减灾能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校舍安全监测,坚决消除危房。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要充分认识到,危房的产生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一定要加强对危旧校舍的检查维修和改造,每年都要定期检查,随时关注校舍安全。对于发现的危险校舍,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马上拆除,坚决消除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要认真落实校舍安全责任追究,按照国家要求,对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不尽责以致发生因校舍倒塌或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积极筹集项目资金,优先改造危旧校舍。各县市区要利用项目资金特别是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定额补助资金优先改造危旧校舍,对纳入重建计划的现有危房,要优先安排工程资金,申报项目时要优先考虑,对新出现的危房要及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各项目年度资金时优先解决。要注重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确保校舍安全、实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专项资金搞形象工程。

四、妥善解决校舍改造期间学生的周转安置问题。要认真处理好校舍维修改造与教学的关系,实施校舍改造时,要妥善制订学生周转安置方案,采取临时借用或租用学校附近安全的建筑物、腾出部分政府办公用房、适当调整教学时间、开展复式班教学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学习不受影响,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