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0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我局第一时间就通过专用信息平台将通知所有纳入监管的建筑施工工地,并派出巡查人员全面督查Ⅲ级响应落实情况。
特别是针对正在基础施工作业的项目,严令其在Ⅲ级响应期间全面停止土石方作业,如有违反从重处罚。督促所有施工工地严格按照省 “新十五条”标准采取降尘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苫盖,增加洒水频次3-5次/日。认真落实“预警报告??巡查发现??快速处理”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扬尘治理问题即时整改到位。
各施工工地普遍采取了“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湿化作业”等有效抑尘措施,全面停止了土石方施工作业,至20日24时解除应急响应止,巡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施工行为。【房屋拆迁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