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受理补办建筑业企业简单换证的通知

2018/09/04 1.7w 阅读 506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按简单换证程序申请换发新版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衡建(2015)165号)的要求,我市简单换证工作今年6月截止后,仍有企业向我局提出简单换证需求。为扶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0日印发的《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简单换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由市局负责的资质等级简单换证受理补办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补办。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本辖区内未办理简单换证的企业,按照衡建(2015)165号文件要求核验汇总后,向我局建设业资质管理科提交企业简单换证申请材料,市直建筑业企业直接向资质管理科提交申请材料。【资质科】

2016年12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