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按简单换证程序申请换发新版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衡建(2015)165号)的要求,我市简单换证工作今年6月截止后,仍有企业向我局提出简单换证需求。为扶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0日印发的《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简单换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由市局负责的资质等级简单换证受理补办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补办。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本辖区内未办理简单换证的企业,按照衡建(2015)165号文件要求核验汇总后,向我局建设业资质管理科提交企业简单换证申请材料,市直建筑业企业直接向资质管理科提交申请材料。【资质科】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