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174号)的要求,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完成了《衡水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拟以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24时。
附件:《衡水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邮寄地址:衡水市新华西路299号市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53000。
电子邮箱:wgb9011@126.com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