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2020/12/22 1.6w 阅读 75 点赞

公租住房准住户 :

请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保证金、租金和物业费二类家庭约4000,三类家庭约6000元(以上要求手机扫码支付暂不收取现金),水电费另需携带现金300元左右,到衡水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一楼(院内东头)公租住房收费及管理科办理入住手续。请办理人员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地址:永兴路与中心街交叉口东南角。电话:2082058 

时间安排:

昊和沁园小区和天缘盛世小区2021年1月4日办理;

东湖胜景小区、恒大城小区以及礼仁雅园小区2021年1月5日办理;

隆康小区3、4、5、10、11、12、13、16号楼2021年1月6日办理;

隆康小区17、18、19、20号楼2021年1月7日办理;

永安佳苑小区和和湾香颂小区2021年1月8日办理;

隆兴小区2021年1月9日办理;

裕康小区2021年1月10日办理;

和泰名邸、向阳家园、橄榄绿洲、锦绣东城2021年1月11日办理;

丽景雅园、滏阳康居、11号院、丽水湾、滏阳公馆,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衡水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3日

摇号结果.docx

未中人员.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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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