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水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全部产权办理流程

2021/11/03 1.3w 阅读 322 点赞

按照市住建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衡水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递交申请

已购房家庭向衡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提交“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全部产权申请”,衡水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进行审核,按照产权比例计算应缴土地出让金价款。

二、缴纳土地收益价款

申请人到市民中心税务窗口缴纳核算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款。

三、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人到市民中心衡水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备案注销登记。

四、办理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人到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出具不动产登记证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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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