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质量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本《衡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对《衡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公示时间为30天)。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299号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科
2、邮政编码:053000
3、电子邮件请发至:15503185677@163.com
4、联系人:张建辉 联系电话:0318-268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