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市区现有1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具备入住条件,房源在衡水一中教职公寓项目。现将具体配租工作流程予以公告,启动配租工作。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象
按照保租房政策,供应对象确定为衡水市城区范围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准入条件确定为:
1、年龄须满18周岁。2、申请家庭在衡水市区无自有住房。3、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二、审核程序
市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作为管理部门,组织安排受理申请、配租及后期管理工作。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的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2、无房产证明(市民中心自助查询机打印无房产登记证明);3、无合同备案证明(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开具)。填写申请表、签订承诺书。
申请人到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资料齐全后,保障房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订入住合同,到期后再申请延期续住。省住建厅正在开发保租房信息系统,待正式运营后,再开展网上申请。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
衡水一中教职公寓保租房租金为6.2元/㎡/月。
四、受理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762号
咨询电话:0318-2128018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