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会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落实部门单位职责,着力完善管理机制。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的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综合管理,消除死角。二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着力推动部门管理职能进小区,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强化管理联动机制,我市今年继续开展物业管理管理全覆盖工作,全市2210个小区已全部实现物业管理工作,针对小区中的脏、乱、差及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三要突出住建部门管理主体作用。负责牵头做好业务指导、督促考评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把管理职责压实到相关部门。
二、着力抓好小区设施配套达标,全面提升小区承载功能。一把紧小区规划、审批和综合验收关口。由住建、规划部门负责、街道积极主动参与小区规划、建设的把关,吸收高资质的物业企业参与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着重在规模、配套、容积率等方面前置把关。二科学管理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是小区的“治病钱”、“养老钱”,应坚持安全管理与有效使用相统一,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批程序,缩短调拨时间,确保小区设施得到及时维修。三继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对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全面提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水平,建设市民宜居环境。
三、规范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一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对已具备物业企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实行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应由街道或社区引导小区实行居民自治管理。二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管理市场的竞争机制,逐步提高服务质量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探索实施物业服务诚信评价机制和淘汰机制,物业管理事务要向业主公开,增强透明度,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要推动物业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加强物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您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