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落实物业精细化管理要求,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公开透明,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了《衡水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范围
本文件以总建筑收费面积10万㎡楼盘为例,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总则以及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其他等七个方面五个等级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衡水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住宅物业
以居住使用为主要功能的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附属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
物业服务人
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业主
房屋的所有权人。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
物业使用人
是指物业的承租人以及业主之外的其他合法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物业服务区域
依据法律法规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划定的实施物业服务的地域范围。
专项委托服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服务人的委托,承接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共用部位
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
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下水管道、雨水管道、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总则
住宅物业服务包括基础条件、综合管理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其他七项内容,每项内容划分为五个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特一级为最高等级,高一等级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等级的要求。
本标准分项、分级表述住宅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供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服务等级,当事人对分项服务有不同需求的,可以在确定服务等级后,调整分项服务的内容。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修养护,不包括应当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形。
基础条件内容及标准
基础条件内容及标准按表1的规定。
基础条件内容及标准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物业服务用房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 2.绿化率40%以上。 3.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水系景观。水景、水系每年4-10月份时启用,每天不少于10小时。(在水系、水景等周边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有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材、休闲活动馆所,有会所或大型的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等配套设施。 5.按照相关规定配建非机动车车棚。 6.具备无死角的电子监控系统和其他安全防范设施。具备移动现场办公系统,主要公共区域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7.物业人员配置不低于37人。 8.小区出入口有小区平面图,主要路口设有标志,各组团、楼、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9.有邮件、快递送达设施和微型消防站。 10.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智能门锁等智能设备中的5项以上技防设施。 11.建立五项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服务和收费标准、共有部分收益定期公示制度、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回访机制。 |
特 二 级 | 1.物业服务用房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 2 绿化率35%以上。 3.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水景。水景每年4-10月份时启用,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水景周边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有体育活动场地及器材、休闲活动馆所,有会所或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 5.按照相关规定配建非机动车车棚。 6.具备电子监控系统和其他安全防范设施。具备移动现场办公系统,主要公共区域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7.物业人员配置不低于30人。 8.小区出入口有小区平面图,主要路口设有标志,各组团、楼、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9.有邮件、快递送达设施和微型消防站。 10.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智能门锁等智能设备中的4项以上技防设施。 11.建立五项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服务和收费标准、共有部分收益定期公示制度、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回访机制。 |
一 级 | 1.物业服务用房不低于小区建筑面积千分之三。 2.绿化率30%以上。 3.有一定规模的园林景致。 4.有体育活动场地,休闲活动馆所。 5.按照相关规定配建非机动车车棚。 6.具备电子监控系统和其他安全防范设施。 7.物业人员配置不低于21人。 8.小区出入口有小区平面图,主要路口设有标志,各组团、楼、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9.有微型消防站。 10.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智能门锁等智能设备中的3项以上技防设施。 11.建立五项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服务和收费标准、共有部分收益定期公示制度、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回访机制。 |
二 级 | 1.物业服务用房不低于小区建筑面积千分之三。 2.绿化率25%以上。 3.有体育活动场地,休闲活动馆所。 4.具备电子监控系统和其他安全防范设施。 5.按照相关规定配建非机动车车棚。 6.物业人员配置不低于19人。 7.小区出入口有小区平面图,主要路口设有标志,各组团、楼、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8.有微型消防站。 9.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智能门锁等智能设备中的2项以上技防设施。 10.建立五项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服务和收费标准、共有部分收益定期公示制度、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回访机制。 |
三 级 | 1.有一定面积的物业服务用房。 2.绿化率20%以上。 3.有体育活动场地。 4.具有安全防范设施。 5.物业人员配置不低于13人。 6.小区出入口有小区平面图,主要路口设有标志,各组团、楼、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7.建立五项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服务和收费标准、共有部分收益定期公示制度、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回访机制。 |
综合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综合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按表2的规定。
综合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服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按照住建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6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4.设置楼宇管家等专属人员,每百户1人,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12小时,建立业主群,实行APP管理。 5.对房屋及设施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和有关资料等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6.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操作人员分岗位着装。 7.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8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回访率100%。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 8. 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内容、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等项目按要求公示,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9.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100%。 10.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1.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委员会。 12.按相关规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 13.每年至少两次以书面方式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4.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示1次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15.设置专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接待场所,接待场所不少于两间,办公设施及用品配置完备;每单元大堂设置大堂接待场所,大堂管家现场服务。 16.能提供不少于8种无偿便民服务,如配备雨具、配置手推车、配备担架轮椅、配备医药箱、配备便民工具箱、电瓶车接送、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清洗纱窗地垫等;开展面向业主群体的养老、餐饮、教育、保健、配送、医疗、托幼等五项以上的特约服务。 17.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18.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广告、牌匾等整齐有序;门窗、防护网统一,色调一致。 19.维修养护制度完善,在工作场所公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度,执行良好,有保养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 20.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排放。 21.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装修车辆、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通知整改,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22.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通知整改,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理。 23.建设智慧社区(如智能安防、人脸识别、无接触进出等)。 |
特 二 级 | 2.按照住建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4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4.设置楼宇管家等专属人员,每150户1人,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建立业主群,实行APP管理。 5.对房屋及设施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和有关资料等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6.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操作人员分岗位着装。 7.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受理咨询、投诉、报修等,12小时内答复或者处置完成率100%,回访率100%。有完整的咨询、报修、投诉受理台账。 8.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内容、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收费等项目按要求公示,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9.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100%。 10.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等通知后,及时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11.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委员会。 12.按相关规定完成承接查验工作。 13.每年至少两次以书面方式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4.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示1次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15.设置专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接待场所,办公设施及用品配置完备。 16.能提供不少于6种无偿便民服务,如配备雨具、配置手推车、配备担架轮椅、配备医药箱、配备便民工具箱、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清洗纱窗地垫等。 17.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18.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广告、牌匾等整齐有序。 19.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排放。 20.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装修车辆、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21.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理。 22.建设智慧社区(如智能安防、人脸识别、无接触进出等)。 |
一 级 | 1.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按照住建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项目负责人应经过系统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有两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4.对房屋及设施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和有关资料等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5.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24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 7.物业服务、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项目,实行明码标价。 8.每年至少1次以书面方式开展的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80%以上。 9.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10.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广告、牌匾等整齐有序。 11.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排放。 12.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装修车辆、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3.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理。 14.建设智慧社区(如智能安防、人脸识别、无接触进出等)。 |
二 级 | 1.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按照住建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对房屋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4.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设有服务接待中心,白天有专人值班,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6.有特约服务、代办服务项目 。 7.每年至少1次以书面方式开展的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75%以上。 8.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9.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广告、牌匾等整齐有序。 10.空调安装位置基本统一。 11.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将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装修车辆、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2.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13.建设智慧社区(如智能安防、人脸识别、无接触进出等)。 |
三 级 | 1.建有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按照住建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管理。 4.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热情。 5.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6.每年至少1次以书面方式开展的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70%以上。 7.按合同约定,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和保养记录基本齐全。 8.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贴乱画等现象,广告、牌匾等整齐有序。 9.空调安装位置基本一致。 10.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有损害公共利益、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主管部门。 11.对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表3的规定。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服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每日1次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施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按照年、季度、月存档。 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标识规范,责任明确。 4.建有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报修制度。急修报修及时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回访。发现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计划,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 5.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6.小区道路平整,不积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标志齐全、规范。 7.公共部位的完好率达到100%,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达到10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对可预见紧急事项应当有巡查、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记录完善) 9.配电室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并配备灭火器。 10.对重点设备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2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及时恢复运行。 11.保障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监控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五方对讲系统通畅,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并有值班记录。 12.委托、合同约定专业维修养护单位按规定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并持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电梯进行管理。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1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处置。 14.建立健全完善的电梯档案资料(购买合同、安装调试合同、保修合同、安装施工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和随机技术资料、电梯登记证、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巡检记录、修理记录、年检资料等)。 15. 委托、合同约定消防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维修养护,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按照消防相关规定执行。 16.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2人并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等信息并有记录。 17.消防专用通道畅通,发现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的,及时劝阻制止,要求整改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理。楼内消防通道无易燃、易爆和物品堆放。 18.每半年组织或者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公司员工参与的消防演习,一年2次。 19.购买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险。 |
特 二 级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每两日1次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施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按照年、季度、月存档。 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标识规范,责任明确。 4.建有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报修制度。急修报修及时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回访。发现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计划,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 5.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6.小区道路平整,不积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标志齐全、规范。 7.公共部位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不低于95%。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对可预见紧急事项应当有巡查、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9.配电室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并配备灭火器。 10.对重点设备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2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及时恢复运行。 11.保障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通风监控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五方对讲系统通畅,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并有值班记录。 12.委托、合同约定专业维修养护单位按规定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并持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电梯进行管理。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梯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1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25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5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处置。 14.建立健全完善的电梯档案资料(购买合同、安装调试合同、保修合同、安装施工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和随机技术资料、电梯登记证、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巡检记录、修理记录、年检资料等)。 15.委托、合同约定消防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维修养护,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按照消防相关规定执行。 16.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2人并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等信息并有记录。 17.消防专用通道畅通,发现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的,及时劝阻制止,要求整改并报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理。楼内消防通道无易燃、易爆和物品堆放。 18.每年组织或者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公司员工参与的消防演习,一年1次。 19.购买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险。 |
一 级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施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标识规范,责任明确。 4.建有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报修制度。急修报修及时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回访。发现共用部位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计划,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 5.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道路平整,不积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标志齐全、规范。 8.各类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每周一次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巡查;共用部位、停车场等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10.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并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11.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60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12.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2人并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等信息并有记录。 13.购买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险。 |
二 级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施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记录齐全。 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标识规范,责任明确。 4.实行24小时报修制度。急修报修及时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回访。发现共用部位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计划,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 5.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道路平整,不积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标志齐全。 8.各类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每月一次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巡查;共用部位、停车场等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10.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并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11.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60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12.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2人并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等信息并有记录。 13.购买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险。 |
三 级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施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记录齐全。 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实行报修制度,急修报修尽快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回访。发现共用部位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计划,按有关规定组织落实。 5.公共照明系统完好率不低于90%。 6.小区道路平整,不积水。 7.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8.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9.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定期检验或自行检测并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10.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60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11.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人员2人并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等信息并有记录。 12.购买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保险。 |
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表4的规定。
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服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有绿化管理制度、台账及养护措施。 2.草坪长势良好,有良好的观赏效果,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绿化成活率在95%以上,无明显断垄、枯树,无黄土裸露;绿化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3.花卉、绿篱、树木每年3次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大型乔木、树木标牌、编号管理。 5.定期浇灌、施肥、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6.病虫害防治及时。 |
特 二 级 |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有绿化管理制度、台账及养护措施。 2.草坪长势良好,有良好的观赏效果,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绿化成活率在90%以上,无明显断垄、枯树,无黄土裸露;绿化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3.花卉、绿篱、树木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大型乔木、树木标牌、编号管理。 5.定期浇灌、施肥、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6.病虫害防治及时。 |
一 级 |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长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浇灌、施肥、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病虫害防治及时。 |
二 级 |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及时修剪、养护。 3.及时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4.定期浇灌、施肥、松土。 5.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
三 级 |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
保洁服务服务内容及标准
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表5的规定。
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服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高层按层或单元、多层按单元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箱),垃圾实行袋装化,生活垃圾至少每天清运2次并及时清理、清扫,保持垃圾桶(箱)清洁、无异味。 2.公共场地、道路,合理设置垃圾桶及果皮箱,每日清理、清扫2次,及时清运、清理。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洁2次,及时清理、清扫;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4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天擦洗1次,视情况及时清扫、拖洗、清理;电梯轿厢、门每天擦拭2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目视整洁。 4.墙面、天花板清洁每月1次,保持无蜘蛛网、表面无污渍。 5.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季度疏通1次,井、化粪池每季度清掏1次,或视情况及时疏通清掏。 6.蓄水池、箱按规定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8.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蚊、蝇、蟑螂等孳生季应每月至少消杀2次,其他季节根据当地情况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9.水系景观每日巡查,定期清理,保持无杂物,无异味。 10.有公共卫生间的,每天清洁,无明显异味。 11.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健身设施等每周清洁2次,目视整洁。 12.路灯、景观灯、景观小品等每月清洁1次,目视整洁。 13.雨雪后两小时内完成主要道路清扫,严重雨雪天气4小时内完成主要道路清扫。 14.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进行清洁,无满溢现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15.水景、水系在开放期内应每天清理漂浮物,适时清理淤泥,定期对水体投入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水质符合卫生规定。 |
特 二 级 | 1.高层按层或单元、多层按单元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箱),垃圾实行袋装化,生活垃圾至少每天清运1次并及时清理、清扫,保持垃圾桶(箱)清洁、无异味。 2.公共场地、道路,合理设置垃圾桶及果皮箱,每日清理、清扫,及时清运、清理。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洁,及时清理、清扫;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两天擦洗1次,视情况及时清扫、拖洗、清理;电梯轿厢、门每天擦拭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目视整洁。 4.墙面、天花板清洁每月1次,保持无蜘蛛网、表面无污渍。 5.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2次,井、化粪池每季度清掏1次,或视情况及时疏通清掏。 6.蓄水池、箱按规定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 8.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蚊、蝇、蟑螂等孳生季应每月至少消杀1次,其他季节根据当地情况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9.水景每日巡查,定期清理,保持无杂物,无异味。 10.有公共卫生间的,每天清洁,无明显异味。 11.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健身设施等每周清洁2次,目视整洁。 12.路灯、景观灯、景观小品等每月清洁1次,目视整洁。 13.雨雪后4小时内完成主要道路清扫,严重雨雪天气8小时内完成主要道路清扫。 14.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进行清洁,无满溢现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
一 级 | 1.高层按层或单元、多层按单元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箱),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箱)清洁、无异味。 2.公共场地、道路,合理设置垃圾桶及果皮箱,每日清运。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电梯厅、楼道每两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门窗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或视情况及时清掏。 5.蓄水池、箱按规定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蚊、蝇、蟑螂等孳生季应每月至少消杀1次,其他季节根据当地情况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7.按照雨雪级别定制除雨雪预案,雨雪后8小时内完成主要道路清扫,严重雨雪天气24小时内完成主要道路清扫,确保园区主要道路无积雪,无路面结冰,方便出行。 8.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每天进行清洁,无满溢现象,夏季每天进行消毒。 |
二 级 | 1.按单元合理设置垃圾桶(箱),垃圾日产日清。 2.公共场地、道路,合理设置垃圾桶及果皮箱,每日清运。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电梯厅、楼道每周清扫2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共用部位门窗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或视情况及时清掏。 5.蓄水池、箱按规定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蚊、蝇、蟑螂等孳生季应每季度至少消杀2次,其他季节根据当地情况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7.雨雪天气后,24小时内清扫完成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
三 级 | 1.按栋合理设置垃圾桶(箱),日产日清。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周清扫不少于2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电梯厅、楼道每周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月擦洗2次;共用部位门窗每季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半年清洁1次。 3.共用雨、污水管道保持畅通,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1次,或视情况及时清掏。 4.供水箱、池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雨雪天气后,及时清扫完成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蚊、蝇、蟑螂等孳生季应每季度至少消杀1次,其他季节根据当地情况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公共秩序维护内容及标准按照表6的规定。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服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门岗室整洁美观,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站岗值勤,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小区进行询问、核实和登记;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有交接班记录) 2.专人巡逻每天不少于18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设施设备完好,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做好记录。视频监控内容应当至少留存三十日。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活动场所、健身娱乐设施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管护好公共财物,包括消防器材及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5.车辆管理 (1)使用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 (2)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3)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4)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5)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具备条件的按政府相关规定设置智能化电动车充电处。 6.对小区内的火灾、水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有记录) 7.停车场(位)相关事宜按停车服务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8.对在小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严格管理,制定详细进出场、安全、消防、环境(如清洁卫生、噪声、灯光等)管理规定,统一划定经营位置。 9.小区配备的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 |
特 二 级 | 1.门岗室整洁美观,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站岗值勤,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小区进行询问、核实和登记;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有交接班记录) 2.专人巡逻每天不少于15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设施设备完好,值守人员24小时值班,做好记录并做好值班记录;视频监控内容应当至少留存三十日。 3.交通规划有序,设置完善的道路标线、限速、限高、禁鸣、减速等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 4.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对外来机动车进行询问、登记;使用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具备条件的按政府相关规定设置智能化电动车充电处。 5.对小区内的火灾、水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有记录) 6.停车场(位)相关事宜按停车服务合同等相关规定执行。 7.对在小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严格管理,制定详细进出场、安全、消防、环境(如清洁卫生、噪声、灯光等)管理规定,统一划定经营位置。 8.小区配备的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 |
一 级 | 1.门岗室整洁美观,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站岗值勤。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小区进行询问、核实和登记;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2.专人巡逻每天不少于12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巡查;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3.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4.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使用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具备条件的按政府相关规定设置智能化电动车充电处。 5.对小区内的火灾、水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6.对在小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规范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对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店铺整体观瞻统一协调,无强烈气味、无噪音。 7.小区配备的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 |
二 级 | 1.门岗室整洁美观,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小区进行询问、核实和登记;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2.专人巡逻每天不少于8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巡查。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4.对小区内的火灾、水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停车场(位)相关事宜执行停车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 6.对在小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商户有管理要求,对经营者的经营范围、气味、噪音要有相应管理措施。 7.小区配备的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 |
三 级 | 1.门岗室整洁美观,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专人巡逻,对重点区域、部位,重点巡查。有巡查方案,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停放有序。 4.对小区内的火灾、水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停车场(位)相关事宜执行停车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 6.在住宅小区内有经营活动行为的商户,应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
其他服务内容及标准
其他服务内容及标准按照表7的规定。
其他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服 务级别 | 服务内容 |
特 一 级 | 1.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经费不低于3000元; 2.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3.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
特 二 级 | 1.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经费不低于2500元; 2.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3.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
一 级 | 1.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经费不低于2000元; 2.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
二 级 | 1.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经费不低于2000元; 2.重要节日有专题布置。 |
三 级 | 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社区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经费不低于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