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袁浩(身份证号:131XXXXXXXXXXX0215)因保管不善,不慎将购买的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64号嘉熙公馆9层商911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2020006603)遗失,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袁浩
2025年2月6日
本人李袁浩(身份证号:131XXXXXXXXXXX0215)因保管不善,不慎将购买的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64号嘉熙公馆9层商911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2020006603)遗失,参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袁浩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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