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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1/06/24 6.2k 阅读 457 点赞

河北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2021〕24号)要求,现将衡水桃城区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6月25日—7月1日,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电话:0318-2361992,地址:衡水市自强街120号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桃城区分局。

问题序号

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

效果清单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

36

衡水市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存在漏洞,跨行政区域倾倒危险废物问题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共发生4起外市人员向衡水市域内倾倒危险废物案件

进一步健全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高网格化环境监管效能,压实涉危险废物网格化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从源头上制止和杜绝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2月28日

1.制定印发《桃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与评估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双网格长和分网格长制度对全区网格人员进行调整,对各级双网格长、分网格长落实定人定职责要求,并按规定设置专职和兼职网格员。监督各级网格落实分工负责制,做好巡查、发现、上报、处置工作,确保无缝隙对接、全过程管理、零容忍查处。

2.严格落实定期评估考核工作,建立双向奖惩机制,既采取通报、约谈、督察、问责等方式,严格考核问责,又制定网格员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基层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保持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倾倒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查处一起”,力促工业固废有效处置,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及时做好巡查、发现、上报、处置工作,通过巡查,未发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