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0日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衡水市桃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2日下午至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至二十二)在衡水迎宾馆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衡水市桃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8.审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2023年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