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办事类-居住证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拟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告 1.2w 阅读 305 点赞 查看原文 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警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拟予以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 打印 以下违法行为人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查获,且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拟对其予以相应行政处罚,现公告告知。拟被处罚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力,需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特此公告 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细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办事类-居住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