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公开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法治法律顾问专业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防范政府法律风险,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面向市区公开招聘区政府法律顾问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含2016年执业律师);
2、具备适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执业记录或个人信用记录;
4、曾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有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学历(学术)背景的,近5年内从事过行政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二、区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对涉及我区复杂事项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分析论证;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合同;
5、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处理政府及工作部门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7、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报酬及付费机制
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报酬与工作量、工作绩效挂钩,按合同约定计费,每年结算一次。当年度没有提供法律服务的,不得收取报酬。
四、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为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人员请于2026年9月4日前将个人简历(包含工作业绩)、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文件等材料交至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2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csfglk@126.com。
五、聘用
(一)初审环节
由桃城区司法局结合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对于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将于9月8日前电话告知;对于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将于9月11日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9月15日、16日,以实际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结合面试表现与实际工作需求的匹配程度综合考虑确定。
(二)面试环节
拟聘用结果由桃城区司法局于9月18日集中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需在9月22日下班前来我局签订《桃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