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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10/26 1.8w 阅读 506 点赞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衡教资助函[2010]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自2007年秋季学期实施以来,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精心组织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在有的地方发生过骗取、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近日,省教育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明传电报(冀教明电[2010]39号),决定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范围
主要检查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秋季至2010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和2009年秋季至2010年春季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工作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情况;
2、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申报与审核情况;
3、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名单申报与审核情况;
4、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管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检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1026日至1028日)。各县市区、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逐项自查,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各县市区教育监察、社政、财务、职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合对所辖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请于1028日下午5点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社政科(电话:2115877)、职成科(电话:212405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2999832,电子邮箱:hbhsgqg@126.com)。市教育局将成立检查组对有关学校进行重点抽查。
第二阶段:迎接国家检查 (111日至1110)。教育部将组织检查组,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育监察、社政、财务、职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织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学校自查自纠情况,要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立即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检查规范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对象范围、申报和审核程序、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履行国家助学金管理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中职学籍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审核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学籍和受助学生名单。要求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删除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
(三)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助学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骗取、套取和挤占、滞留、挪用国家助学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检查工作咨询、投诉电话:0318-21240542999832
                                 201010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