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衡水市委网信办 衡水市公安局通告

2021/01/08 2.0w 阅读 270 点赞

衡水市委网信办衡水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当前,我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部分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全省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以谣传谣,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衡水市委网信办、衡水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如下通告: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衡水市委网信办:0318—2115997

衡水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hsswwxb@126.com

衡水市委网信办

衡水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