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0时我市启动下半年首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在第一时间通过专用信息平台将通知所有纳入监管的建筑施工工地,并派出巡查人员全面督查Ⅱ级响应落实情况。
我局严令各在建项目Ⅱ级响应期间必须全面停工,如有违反将严厉处罚。督促所有施工工地严格按照省 “新十五条”标准采取降尘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清扫苫盖,增加洒水频次。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扬尘治理问题即时整改到位。同时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差别化监管,将现场巡查督导与平台监控有机结合,有效地提高了扬尘治理监管水平和效率。
目前各施工工地已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并按扬尘防控标准采取了清扫、苫盖和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房屋拆迁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