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单位决算)
2016年9月18日
2015年单位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单位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单位决算
二、 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三、 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 “三公”经费
五、 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抗震防灾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工作。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依法对本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中介、房屋租赁、商品房预销售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管理、规范房地产有偿转让工作。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进出市施工企业的注册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六)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制定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七)监督执行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资质等级标准,并负责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九)承担规范、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各县(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集中供热、城市环卫工作;指导各县(市)城市市容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
(十)负责危房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全市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评审和组织建成区综合验收。
(十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审核、申报或审批。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城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对建筑材料实行准入管理;负责全市支援铁路、油田建设的协调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及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决算构成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部分 2015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衡水市市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衡财库【2016】24号)及《衡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997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520.6万元),事业收入8015.7万元,其他收入21.5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8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28.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预算总收入199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5.5万元,事业收入8015.7万元,其他收入21.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支出16575.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7万元,主要是原建筑业联合会下属企业军转干部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来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和事业单位医疗
4、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
5、城乡社区支出598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工程建设管理、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管理费用支出、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9.1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92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公积金、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预算拨款总收入9414.8万元,总支出8313.7万元。
基本支出4327.8万元。 按经济类分:1.基本工资1114.4万元。2.津贴补贴462.4万元。3.奖金148.9万元。4.社会保障缴费756.9万元。5.绩效工资873.7万元。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5万元。7.办公费105.5万元。8.印刷费34.6万元。9手续费2.6.万元。10.水费5.5万元。11.电费4.3万元。12.邮电费32.6万元。13.取暖费154.8万元。14.物业管理费22.4万元。15.差旅费21.7万元。16.维修费18.2万元。17.租赁费18.8万元。18.会议费4.9万元。19.培训费11.2万元。20.公务接待7万元。21.劳务费9.2万元。22.工会经费20.3万元。23.福利费3.9万元。24.公务用车34.9万元。25.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26.税金及附加费用1.2万元。27.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7.8万元。28.离休费0.7万元。29.退休费12.7万元。30.抚恤金0.6万元。31.生活补助18.3万元。32.医疗费21.4万元。33、奖励金57万元。34.住房公积金196万元。35.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7.2万元。27.办公设备购置42万元。
(二)项目支出398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41万元,决算数为55.5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增加31.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2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建筑市场稽查及扬尘治理工作量增加,增加了公车运行费。二是省厅督查员督查住房保障工作,拨入专项公车运行经费保障督查工作。因为安排的督查次数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48.32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87%。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2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2.9%。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225.8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一般公务用车共计7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工作的通知》(衡财办〔2016〕9号)精神,我们对2015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主要情况如下:
1、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及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张建国为项目总负责人,王俊刚为项目负责人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领导小组。
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根据项目特点,设定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定了绩效评价目的、方法、标准和实施过程。我们对机关1个专项项目15万元进行了绩效综合分析和评价,绩效自评率达100%。该项目从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2、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存在问题:一是年度预算时绩效目标设立还不够科学。二是绩效产出和成果目标还不够准确和具体。三是绩效评估方法还不够科学。四是绩效监控和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绩效管理各项制度。二是科学制定和设立绩效预算计划。三是加强预算项目经费的绩效监控和风险评估。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五是充分运用绩效成果,为今后年度经费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单位决算
单位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审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