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我局根据《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新《方案》确定了以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迅速响应,部门联动;分级启动,有效落实;动态管控,及时调整的实施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措施、指挥与组织实施,以及具体实施要求。新《方案》不仅从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较大幅度提高,而且更加突出了人性化的特点。新《方案》的施行必定会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及应急工作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拆迁工程处】政策通知公告
我局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2018/09/04 1.0w 阅读 442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