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经纪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建2017-94号文)要求,借力3月29日住建部对30家违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通报和5月2日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整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权属与市场管理科联合稽查科、市场处经纪管理科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我市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现场进行了实地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县市区对这项工作是重视的,县政府领导也是大力支持的,总体情况看效果良好:
一是:领导重视、协调联动、措施得力。如深州市住建局针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已下整改通知4家、关停2家中介机构;
二是:组织落实、制度严格。故城县住建局对房产经纪机构管理正规、制度落实严格,7家中介服务机构全部备案;
三是:广为宣传、营造氛围。冀州区住建局能够充分利用红绿灯旁的滚动屏幕,不间断地宣传房产政策、提示风险;安平县、武邑县住建局在每个售楼处都有提示公告,把已取得预售楼盘和未取得预售的楼盘信息张贴上墙,让购房户一目了然,大大规避了买房风险。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外地进驻衡水市从事房地产销售的代理机构未到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件(石家庄鑫隆卓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在水一方项目;石家庄世联卓群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滨湖国际项目;合肥先盈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理九洲国际博览城项目等);
二、本地中介机构未年检或者未办理备案手续,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件(河北省我爱我家房产中介、麦田房产中介、衡水优置房产中介、衡水丽华房产中介);发现经纪机构现场公示和营业场所不达标6家(百顺、佳正、万通、安居房地产中介)已停止网签、关停整改。
三、部分县市区住建局对这次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国家、省、市三级重点抓的工作摆上日程,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没有安排部署、没有计划方案;对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底数不清,工作流于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大部分经纪机构未到主管部门备案);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针对以上在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认真总结分析,进一步完善组织,加强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具体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加强与工商、价格、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机制。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将中介机构备案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信用信息等向社会公开。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向社会通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