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8/09/04 1.3w 阅读 237 点赞

市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其历届全会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贯穿住建工作的主线,以提高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推进执法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各项法治工作均取得了有效的进展。现将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法治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系统监管。

    推行合法性初审制度,今年以来凡由我局报送的各类请示报告和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或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均需要有局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坚持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要由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能提请会议研究讨论。截止目前,法制机构审查报送的文件已有15件。

(二)推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备案制度。

    按照《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制定推行了《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规范性文件制作、清理和法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坚持备案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对过期和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制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清理。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市法制办安排部署,9月份开展了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了我局规范性文件24个,我局起草的市规范性文件13。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废止5个、保留18个,修改1个,对市规范性文件向市法制办提出了保留11个、修改2个的申请建议。

二、规范执法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信息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

    今年以来,我局以成立我市公共服务中心为契机,不断扩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完善网上电子审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已经实现行政许可部分事项与公共服务中心并网审批,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等业务。

(二)深化执法公开

    按照市“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清单管理制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开办法》和推行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我市执法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目前正积极开展各项公开公示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一级专栏和事前公示、事后公示二级专栏。拟将所有执法服务、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管工作的依据、流程、进展和结果等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都要依法公开。现我们已经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将各类清单、业务指南和业务流程进行公开公示。下一步将适时扩大范围,及时予以更新,逐步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公开。

三、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正式编制人员,满试用期,并从事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对临时工和没有有效执法证件等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必须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规范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区分行政执法和执法辅助行为,强化日常管理,对不在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一律清理。对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或行政处分的执法人员一律清理。对新招录、新调入的执法人员均要参加我局法制机构组织的一个月入门培训,经法律知识考核合格,方能上岗,经考核未合格的,可有一次补考机会。截止目前,我局已清理出执法人员11名。

(二)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落实法制宣传培训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利用星期五下午,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二是建立落实培训考核制度。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核。三是建立规范执法制度。为完善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局已经开展,甚至开展多年、尚未形成较为规范管理的28项工作,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制度起草审定工作,形成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制度》,并公布实施。

四、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

(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降低工作中的法律风险,今年我局在已经出台的《建设行政执法案件会审及法律顾问制度》基础上,制定推行了《法律顾问工作规程》,目前我局已有一名专职法律顾问:河北中衡诚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丁向雨,两名兼职法律顾问:法规科工作人员李卫东、辛跃智。

(二)认真推进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我局《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目前,我局的法制审核工作由局法律顾问负责,对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有争议的行政审批案件以及复杂的其他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五、加强法制监督和执法考核

(一)严格执行法制核审,推进法制监督工作。立足对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的基本职能,严格按照《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66号),强化把关意识,截止目前共核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   86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等问题,退回案卷12卷,责令整改问题20多处,至今未发生一件因行政处罚而复议或诉讼的案件。

(二)积极组织各类执法检查。2016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和省住建厅相继对我局进行了省政府规章落实情况督查、执法案卷评查、法制调研,均取得了较好的落实效果。为做好基础性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每次检查的自查工作,多次组织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局各执法机构进行督导督查和案卷评查,指导对各类执法台帐和案卷的建立健全工作,为我市住建系统的执法规范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是我局历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载体。我局每年及时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按照《衡水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每一项考核项目均落实了责任科室、第一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以确保我局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全部达标。

六、积极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工作

(一)推行了行政执法清单管理制度。结合“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和我局行政执法的实际,在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确认48项、行政处罚26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裁决1项)的基础上,明确了各项执法权力的执行机构、管辖区域范围,并明确规定,清单以外的执法事项和管辖区域外的日常执法均视为乱作为,不按照清单执法和规定时限办结均视为不作为或慢作为。

(二)规范执法流程。按照“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我局在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事项的业务流程进行规范的同时,对各种执法业务的必收要件进行了梳理规范,重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证明进行清理,清理无谓证明3个。

七、2018年法制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精神,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目标,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机关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行业立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行业改革,不断提升住建系统依法治理、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为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经研究,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抓好局领导班子会前学法的落实工作,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项制度,实行日常管理。二是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并将其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三是抓好以宪法和住建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制宣传的职能。

(二)以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一是严格以项目清单行使行政权力;二是依据清单做好各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公开公示工作;三是明确法制审核的目录清单,依法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提前介入,没有经过法制审核的执法事项不得上会研究。

(三)探索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后我局的执法监督机制工作:一是梳理编制改革后我局批后监督事项清单和日常监督事项清单,按照随机抽查和日常巡察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行政监督权限边界和责任机构;二是调整执法队伍,加大一线执法力量;三是建立完善可追溯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四是建立和规范违法案件法制审核、案件移送、整改监督运行机制。五是探索建立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建立质量安全无缝隙监督机制和行政确认网上作业机制。六是探索建立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制约措施和手段。

                                         2017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