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指导,现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对项目的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并要求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员在4月20日前到安监站备案。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员履职情况及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政策通知公告
市安监站采取措施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0/04/07 1.8w 阅读 479 点赞
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和指导,现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对项目的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并要求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员在4月20日前到安监站备案。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员履职情况及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