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及时办理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

2020/08/18 1.4w 阅读 485 点赞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指导意见》(衡建[2020]8号),通知如下:

一、已到我局登记的衡水市石油公司、衡水工商银行、衡水学院等13个相关单位,抓紧按照《指导意见》,备齐相关资料,派专人负责上报我局,加强联络,加快办理。

二、根据《指导意见》有关精神,此阶段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再享有《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本次的公有住房出售中,遇到的几个特殊问题,如公有住房购房人已去世的、非唯一公有住房等,请参照《指导意见》和2020年8月12日衡水日报刊发的《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办理。

联系电话:0318——2685655

联 系 人:  杨 世 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