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深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全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天然气安全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我市在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中,通过指导、督促、检查、暗访等多种工作措施,强化燃气安全管理,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连续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运行时双代工作的底线、红线、生命线。几年以来,我市严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彻查彻改,确保零容忍。在每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中,从工作目标、排查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能够立行立改的必须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确定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鉴于2021年可能出现的冷冻等特殊天气,我市印发了《关于在采暖季前全面开展各项问题排查切实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取暖前未购气使用新用户情况、清洁取暖设备停用情况、清洁取暖燃气安全问题、安全用气宣传是否到位等情况的全方位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确保农村群众安全取暖、温暖过冬。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
6月16日宣传咨询日,深入开展农村燃气安全宣传。同时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集市”活动,现场宣传了燃气管理法规、安全用气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解答了农户关心的用气安全问题,受理了燃气咨询、投诉和报修诉求。其中大麻森集市活动共向农户发放各类燃气安全宣传册1500余份,印有安全用气提示的宣传扇300余个、肥皂200余块,受理咨询服务150余项,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和欢迎,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后,为使该法迅速得到宣贯普及并有效指导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农村燃气管理人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农村协管员开展了对新安全生产法的集中学习,并聘请专家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大大提高了农村燃气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认真开展户内技防安装工作。
为保障农村气代煤用户使用安全,我市在原有安全设施的基础上,我市督促对全市104.5万户农村气代煤用户开展了户内技防设施安装的排查整改工作。其中强制保护装置在省要求安装强制保护装置的基础上,我市明确了安装强制保护装置要确保取暖和炊事等各路均得到有效保护的要求。通过排查整改,除多次到访不遇户外,103.2万户农村气代煤用户燃气软管均全部采用了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安装了自闭阀,确保了壁挂炉和灶具等各路用气均得到有效保护。
四、建立农村双代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为建立健全农村双代管理的长效机制,市住建局、市委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和街道农村燃气安全管理职能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乡镇办的应急管理机构为农村燃气监管机构,负责辖区农村燃气的全面监管,为强化农村燃气监管职能奠定了强大基础。同时提高村协管员排查安全隐患能力及处置突发事件水平,充分发挥村安全协管员作用,保障农村气代煤用气安全,建立安全运行长效机制。二是要求燃气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入村,对居民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并教授燃气具使用方法,尤其时农村老人用气问题,保证他们能够正确操作使用,增加入户安检频率,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同时,针对壁挂炉的使用方法、安全用气等做出明确的说明,使安全用气常识家喻户晓。提高全民安全用气常识,增强保护燃气设施意识。定期对燃气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做好巡查巡护工作,降低燃气事故风险。
五、全力保障农村群众取暖。
为保障农村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冬、满意过冬,一是印发《关于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责成辖区各乡镇办立即组织所有清洁取暖村,在村内显著位置公开市、县、乡、村四级清洁取暖投诉举报电话, 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接听。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登记并立即受理处置,全力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应急问题处理。二是印发《关于农村冬季清洁取暖问题发现督导解决销号机制的通知》,对省级部门转来的问题清单、督办函、网络舆情和市级市长公开电话及其他案件线索以及市双代办两部投诉电话收到的投诉问题,由市双代办第一时间进行任务分解,在“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应急处置微信群”中发布并建立问题台账。各县市区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交办给县市区相应部门核查处理解决,市直相关部门负责跟踪核查督办。问题处理完毕后,各县市区报市直相关部门核实,市直相关部门核实后报市双代办销号备案。不能按时销号的,由市双代办报市政府督查室督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各种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力度,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职能,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气代煤工程带来的安全、清洁、便利,把农村煤改气工程越做越好。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
领 导 签 发:郑建合
联系人及电话:梁轩昊 0318-2819513
抄 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