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近期,市住建局对全市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12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对全市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许可条件、检测机构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信息化应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抽取12个县市区的17个在建工程项目,针对是否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检测机构能够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未发现倒卖、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行为;检测工作中,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档案资料管理基本规范,检测数据基本能够追溯;各检测机构均建立了检测不合格事项登记台账,且有数量不等的检测不合格事项记录。全市15家检测机构能够满足本区域见证取样检测业务的需要。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部分机构检测人员掌握检测标准或规范要求不深刻,个别机构不合格检测报告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此次检查,下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整改通知书》7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巡查记录表》2份。
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检测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检测机构的日常检查,实现对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有效监管;各检测机构要对针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整改,为市场提供良好的检测服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