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加快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我市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了《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市直单位和13个县市区的意见,根据提出的意见已修改完毕。
现对《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时间为30天)。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4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2、邮政编码:053000
3、电子邮件请发至:wgb9011@126.com
4、联系人:郭润 联系电话:0318-2276620
附件:《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衡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