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我局根据相关法律起草了《衡水市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根据提出的意见已修改完毕。
现对《衡水市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8月2日(公示时间为30天)。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498号衡水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2、邮政编码:053000
3、电子邮件请发至:Zhszjjg@163.com
4、联系人:郑新妹 联系电话:0318-2683323
附件:《衡水市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