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三轮期间发现问题(48):衡水市住建局对县区扬尘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违法主体责任未真正落实。随机抽查桃城区扬尘污染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发现,爱琴海四标项目、和平嘉园三期项目、滏阳锦苑项目、衡水老白干天丰房地产项目等建筑施工项目处罚的违法主体分别为扬州科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常州儒顺劳务有限公司、衡水魏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衡水鑫佰利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衡水瑶硕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未对正式中标的施工企业(施工合同乙方)进行处罚,处罚的主体和违法主体不符,真正的违法企业逃避责任,对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惩戒作用发挥不足。其他县区也存在类似问题,衡水市住建局对县区行政处罚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我局积极整改落实,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