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红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来衡大学生就业住房”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市积极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持续加大各类保障性住房筹集力度,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租赁补贴等保障政策全市范围全面实施,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务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公租房保障范围已包括新就业职工群体,毕业不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入住公租房,租金总价可承受。
为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居住困难,自2022年起我市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工作,不断增加房源供应,以低于市场价格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通过政府给政策、市场主体投资运营模式,结合青年人特点,以青年公寓、人才公寓为主体,大量提供宿舍型房源,房屋功能及配套设施齐全,租金总额较低,可满足新毕业大学生群体租住需求。
您对以上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反馈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