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了确保按省定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定于五月上旬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棚户区改造情况。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和开工情况;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二)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2014年及以前开工公租房(含廉租房)分配情况;2015年及以前竣工公租房项目入住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用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按照要求,搞好自查。
三、各县(市、区)提供简要文字汇报材料。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