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住建动态住建动态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筑工地在“两会”期间做好复工复产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报

2018/04/03 1.0w 阅读 544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

春节过后,我局按照省、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成立了局安委会,明确职责分工,制订了具体安全生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分成三个专业组,开展了全市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通报。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组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在建的38个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已申报核查项目23项,未申报核查项目15项,核查通过项目22项,核查未通过项目1项。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组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监管的64个项目进行检查,对符合复工条件的25个项目下达恢复监督告知书,剩余未达标项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力度进行整改,达到复工条件后方可复工;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累计100余处并及时监督施工企业进行了整改。

(三)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组

建设材料装备管理办公室检查施工项目54个,塔式起重机178台,施工升降机119台,物料提升机7台。资料不全的施工项目34个。其中塔式起重机未办理安拆告知手续的16台,塔式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42台,施工升降机未办理安拆告知手续的15台,施工升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的36台。发现报废设备3台。其中塔式起重机1台,物料提升机(龙门架)2台。报废设备已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拆除。

总体来看,各施工项目能够按照工作部署,围绕施工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管理松懈,部分人员不到岗,致使工程不能很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的目标、要求。

2、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未能达到要求,施工现场混乱,现场物料、设备堆放杂乱,管理不到位。

3、施工现场部分在建项目塔吊、电梯等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不到位。

4、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工前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混乱,不能反映日常安全履职情况。

二、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把标准化考评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和日常安全监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2、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各项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普及宣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和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好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着力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4、构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长效机制。推进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法人授权书、书面承诺书、现场信息公示牌、永久性责任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常态化,形成我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长效机制。新建建筑100%落实“两书两牌一档案”制度。

5、狠抓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提高质量标准,提升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减少质量投诉。在日常监督过程中,要把常见质量问题防治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指南(2016版)》及我市《关于印发衡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指导手册的通知》(衡质监【2015】5号)、《关于加强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衡质监【2015】8号)、《关于提高后砌填充墙质量标准的通知》(衡建【2016】41号)、《关于住宅工程实行外窗(墙)现场淋水检测的通知》(衡质监【2016】2号)等防治措施。对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及时督促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其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工程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质量评先、评优活动。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住建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