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1月4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继划定房企融资“三条红线”,明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后,央行此次工作会议要求,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完善金融支持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健全我国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有助于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这项制度的指向性非常明确,即限制房地产行业融资规模在银行体系中进一步扩大。这里面传达了两个信息。一是设置占比限制而不是金额规模控制,也就是未来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房地产仍有整体扩张的空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经济仍然无法脱房地产化。二是部分银行超标,短期内杜绝房地产行业扩张的可能,引导房地产产生的金融风险分散在整个体系内。整体上说,这是防御型的制度安排,也能明确感受到对于房地产大而不能倒的无奈。